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我们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关于管理费收入,业绩报酬,还有差价收入,根据新规定应该怎么缴纳增值税跟企业所得税?
84785031 | 提问时间:2018 05/28 10:43
老刘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作为一个基金的管理人,主要收入为募集总金额2%的管理费。对于公司和合伙,需要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6%,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个人作为管理人,统一按照小规模纳税人3%来缴纳增值税。 咨询收入按照6%,或者是小规模3%的比例来缴纳增值税。 另外一块比较重要的收入:收益分成,按照增值部分的20%提取。 针对这一块增值税怎么处理?也存在争议。主要在于对这个收益的定性上,是属于投资收益,还是属于因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服务的收入。 对这一个性质认定的不同,会导致不一样的税费,若为投资收益,则不需不缴纳增值税,只缴纳所得税。若为类似于服务、劳务的收益,除了缴纳所得税之外,还要缴纳增值税。 这里,建议各个公司,可以把收益的形式写成从会计处理到合同签订上都不要体现服务性的概念,而是体现为投资收益的概念来处理 所得税的处理:管理人如果是公司,则按前述方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是合伙企业,那就是按照“先分后税”原则,把所得按照合伙企业每年做一个汇算清缴,把类似的利润实际分配,或者没有实际分配的划到合伙人一方,合伙人直接交税。 注意:个人作为管理人取得分红如何交税? 全国各个地方的规定不统一,国家税务总局未明确规定,基本上有两种缴税方式, 一种是按照20%,股息红利,或者投资收益这样来交所得税。 二是按照生产经营所得,就是按照个体工商户的5%到35%的税率来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8 05/28 14:19
7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