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的款项,但对方还未使用,我们是按实际使用量结算开票,现在要开预付款的发票,如何开具?按实际使用量开票时如何开票?账务如何处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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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0 | 提问时间:2024 11/27 16:56
一、预收款项开具预付款发票
开具方法
当收到预收款项且对方要求开具预付款发票时,你可以按照预收的金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发票的 “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 栏填写相关业务内容,税率按照你所经营业务的适用税率填写(如果是不征税项目,选择 “不征税” 选项)。
例如,你从事的是租赁业务,收到租户 10000 元的预收款,若此时还未提供租赁服务,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发票上注明 “租赁预付款” 等相关字样,金额为 10000 元。
账务处理
收到预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预收账款 10000
开具预付款发票时(假设不涉及增值税纳税义务):
借:预收账款 10000
贷:合同负债 - 预收款开票 10000
二、按实际使用量开票
开具方法
当按实际使用量结算开票时,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量和约定的单价计算开票金额。例如,上述租赁业务中,租户实际租赁了一个月,月租金为 2000 元,就按照 2000 元开具增值税发票。在发票上注明 “租赁服务 - 某月租金” 等相关字样,并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税额。
账务处理
确认收入时:
借:合同负债 - 预收款开票 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886.79(假设增值税税率为 6%,2000÷(1 + 0.06))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3.21(2000 - 1886.79)
同时冲减预收账款:
借:预收账款 2000
贷:合同负债 - 预收款开票 2000
2024 11/27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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