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预缴的期限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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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1 | 提问时间:2024 11/27 15:31
异地预缴的期限是纳税义务发生后的次月15号之前。
对于建筑业企业,在提供建筑服务时,应在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结束后的次月申报期结束前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具体来说,如果某企业在3月份发生了纳税义务,那么它应该在4月份的申报期结束前(通常是每月的15号)进行税款的预缴。
2024 11/27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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