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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对方之前开了三张发票,我方已经抵扣了进项,现在要作废,是可以只作废一张,还是作废三张?要如何处理?
84785029 | 提问时间:11/27 11:26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已抵扣进项发票作废的规则 如果发票已经抵扣进项税额,销售方是不能直接作废发票的。这种情况下,需要由购买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购买方在开票系统中按规定开具红字信息表后,将信息表编号提供给销售方,销售方根据信息表编号来开具红字发票。 不存在只作废一张或三张这种选择情况,因为对于已抵扣的发票,是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来处理冲减业务,而不是作废操作。 具体操作步骤 购买方操作 登录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进入 “发票管理” 模块,点击 “红字信息表” - “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填开”。 选择 “购买方申请” - “已抵扣”,根据原发票信息填写相关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 “上传”,系统会自动生成红字信息表编号。 销售方操作 取得购买方提供的红字信息表编号后,在开票系统中进入 “发票管理” - “发票填开” - “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点击 “红字” - “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输入信息表编号,系统会自动生成红字发票,完成冲减原发票的操作。
11/27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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