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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公司就甲乙两个股东,约定甲出资25万,乙出资75万,现甲出资到位了打了20万到公司基本户,另5万打到丙用于支付费用(丙管钱的),乙尚未缴纳出资款。现公司欠有外债,对方起诉公司,那是不是等于直接起诉股东?甲股东的5万能不能认定为出资款,如果对方起诉甲股东,甲要负多少责任
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4 11/26 15:01
岁月静好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初级会计师,二级建造师
您好,以上两个问题: (1)出资款认定:打入公司基本户的 20 万是出资款,打给丙用于支付费用的 5 万很难认定为出资款。 (2)股东责任:一般公司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若公司资产不够,股东在认缴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甲已出资 20 万,这部分用于偿债。对于未认定出资的 5 万,若公司不能偿债,甲可能要在这 5 万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责任具体判定还得看章程、协议和法律程序及证据。
2024 11/26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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