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我咨询一个问题,我们公司销售收入1000万元,销售税1000*13%=130万元 取得进项发票600万,进项税额600*13%=78万元,是不是应交增值税=130-78=52万元,如果成本为80万,是不是应交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800=200万元, 200*25%=50万元,这样理解可以吗 可以忽略税金及附加不算,这样计算对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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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45 | 提问时间:11/23 09:47
增值税计算
增值税应纳税额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你公司销售收入 1000 万元,销项税额 130 万元,进项税额 78 万元,应交增值税 130 - 78 = 52 万元,这种计算是正确的。
企业所得税计算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以前年度亏损。这里简单假设只有收入和成本,应纳税所得额 = 1000 - 800 = 200 万元,企业所得税 200×25% = 50 万元,这种计算思路在这种简化情况下是正确的。
在忽略税金及附加等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你的计算方法是对的。
11/23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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