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购一个公司,几位股东重新注资,在注资前,公账有1000元余额,也无需还给任何人。新公司建账,就除了这1000元,没有其他任何应收应付的。那起初数据这1000元,除了银行存款1000元,其他要怎么填写才能让初始数据试算平衡。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69 | 提问时间:11/18 10:19
方案一:将 1000 元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在资产方记录 “银行存款 1000 元”。
在所有者权益方记录 “资本公积 1000 元”。
这样,资产(1000 元)= 负债(0 元)+ 所有者权益(1000 元),试算平衡。资本公积可以用来核算股东投入资本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以及其他原因形成的资本增值,这种情况符合资本公积的核算情形。
方案二:将 1000 元作为未分配利润处理(如果新公司是由原公司延续而来,且这 1000 元可以视为原公司经营积累)
在资产方记录 “银行存款 1000 元”。
在所有者权益方记录 “未分配利润 1000 元”。
同样可以达到资产(1000 元)= 负债(0 元)+ 所有者权益(1000 元)的试算平衡。未分配利润反映企业实现的、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如果将这 1000 元看作原公司经营留存下来的利润,这种处理方式也是合理的。
11/18 10:20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