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发工资的第二个月申报个税,但是我们是提前申报,当月发放工资的 ,这种情况下,我想咨询下如果老板工资是每个月5000到手,有的时候当月没有发放时0申报合适还是也申报5000,如果0申报的话,做账需要计提这部分5000的工资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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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6 | 提问时间:2024 11/18 09:40
关于申报金额
如果当月没有发放工资,从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来讲,0 申报不太合适。个人所得税是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所属期进行纳税申报的,虽然工资未实际发放,但如果在会计上已经计提,就应该按照计提的金额申报纳税。所以这种情况下,应该申报 5000 元。
关于会计计提
即使当月没有发放工资,但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只要员工已经提供了劳动服务,企业就应该确认相应的工资费用。所以在做账时需要计提这部分 5000 元的工资。
计提工资时,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假设老板工资计入管理费用)5000,贷:应付职工薪酬 5000。当实际发放工资时,再做发放工资的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 5000,贷:银行存款等。
2024 11/18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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