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别的公司做劳务,每个月大约5000一年不超6万,对到公司让我去开劳务发票,我需要交税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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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3 | 提问时间:11/15 16:21
1.增值税方面
个人提供劳务,如果月销售额未超过 10 万元(以 1 个季度为 1 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 30 万元),免征增值税。你每月劳务收入约 5000 元,一年不超 6 万,这种情况下是免征增值税的。
2.个人所得税方面
你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在预扣预缴时,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你的劳务报酬每月 5000 元,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1-20%)=4000元。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预扣率为 20%,所以每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为4000*20%=800元。
不过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并入综合所得后,与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一起,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
11/15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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