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跟供应商签订合同时数量往往是预计的会多出一些 而实际收到的少于合同数量这个要怎么写情况说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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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2 | 提问时间:11/15 11:02
《关于合同采购数量差异情况的说明》
致 [相关部门 / 合作方]:
我司与 [供应商名称] 签订了采购合同,合同约定采购数量为 [预计数量]。然而,在实际收货过程中,我司仅收到 [实际数量],实际数量少于合同约定数量。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如下:
一、业务变动方面
合同签订时基于业务预测做出了数量预计,但在合同执行期间,我司业务需求发生了一定变化。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某些因素导致实际所需数量减少,例如 [具体业务变动因素,如项目调整、客户需求变更等]。
二、供应商方面
生产能力限制
供应商在生产过程中可能遇到了生产设备故障、原材料供应不足等问题,导致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数量进行生产和供货。
物流运输损耗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了部分货物损坏、丢失等情况,使得最终到达我司的货物数量减少。
我司将进一步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与协调,在后续合同执行过程中,优化数量预估方法,并要求供应商加强生产和物流管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公司名称]
[日期]
11/15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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