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公司成立时,认缴的出资额,分录可以,借其他应收款,贷实收资本吗,后面投资款进公户再做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这样可以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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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2 | 提问时间:11/07 14:21
你好!公司成立时,认缴出资额的分录通常是“借其他应收款-股东投资款,贷实收资本”。等到股东将资金实际投入公司账户时,再做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股东投资款”。你的理解是正确的,这种处理方式符合会计准则。
11/07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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