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星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9月发生下列固定资产取得业务:
(1)9月1日,购入不需安装机器设备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列示,价款100000元,增值税13000元,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列示,运费2000元,增值税180元,上述价款以银行存款支付。
(2)9月6日,购入需安装的机器设备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列示,价款500000元,增值税65000元,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列示,运费20000元,增值税1800元,上述价款尚未支付。
(3)9月9日,上述机器设备运达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安装调试费3000元,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11/05 11:41
以下是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的会计分录:
(1)9月1日购入不需安装机器设备
借:固定资产 100000 + 2000 = 10200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0 + 180 = 13180
贷:银行存款 115180
(2)9月6日购入需安装机器设备
借:在建工程 500000 + 20000 = 52000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5000 + 1800 = 66800
贷:应付账款 586800
(3)9月9日支付安装调试费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在建工程 3000
贷:银行存款 3000
借:固定资产 520000 + 3000 = 523000
贷:在建工程 523000
11/05 11:42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