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我公司与工信局签订合同,约定由工信局承担我公司三年房租300万,比向我公司提供装修补贴100万元。但是如果没有达到工信局约定的业绩条件,我公司需要退回这些款项。因为后期可能完成不了业绩,有要退回这些款项的风险,请问老师,工信局承担的300万房租和付给我公司的100万装修补贴属于政府补助吗,我公司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所得税如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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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3 | 提问时间:11/04 10:21
老师,那是在每年减免100万,就确认100万的营业外收入,还是第一年就要确认300万房租加100万装修补贴呢?请问这个后期我们达不到业绩可能要退还,我们要计提预计负债吗?如果后期没达到业绩指标,退还给政府,政府不给开3年的房租发票,我们怎么做账呢?企业所得税怎么处理?
11/04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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