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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您好,企业以cif价格成交,请问是以FOB记账确认收入吗,差额计其他应付款?之前是以cif记账确认收入,然后货代将海运费发票开的是公司抬头,并计入了主营业务成本,请问这样操作可以吗?需要怎么调整呢?
84785030 | 提问时间:2024 11/01 15:00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企业以 CIF 价格成交,一般应以 FOB 价格确认收入,差额部分(运费、保险费)不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而应单独核算,通常可计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以 FOB 价格确认收入的原因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出口销售收入一般应按照 FOB 价确认,CIF 价中的运费、保险费是为了将货物运达目的港而发生的费用,并非销售货物的直接对价,不应确认为销售收入。 之前以 CIF 记账确认收入且将货代开具的海运费发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操作不恰当。调整方法如下: 冲减原来错误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收入(CIF 价与 FOB 价的差额部分) 贷:主营业务成本(之前计入的海运费金额) 按照正确的方法进行调整: 确认 FOB 价格的销售收入,以实际的 FOB 价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将 CIF 价中的运费、保险费部分确认为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待实际支付时冲减该科目。
2024 11/01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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