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欠别人房租,被法院执行了,法院要求交500万给法院,然后法院再把房租交给房东,这个还能申请开票,如果不能申请开票,我们股东自己垫付的这个钱,我们从对公账户上转给股东,怎么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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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8 | 提问时间:10/31 12:05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执行的款项通常不会开具发票,因为这属于法律执行过程中的款项交付,而不是正常的商业交易。
对于股东垫付的款项,当公司从对公账户偿还给股东时,可以在账务处理中记录为“其他应付款”或者“应付股东款”。具体的会计分录可以是:借记“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股东款”,贷记“银行存款”,来反映这一偿还过程。
10/31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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