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项目的合同是165万,实际执行163万(第一次审价),最后审价后是102万(第二次),可是让我们退了63万,就相当于我们多退了2万,开的发票也是102万。第一次审价是减了一种设备数量和另一种设备价格,第二次审价是在原合同基础上降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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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8 | 提问时间:2024 10/30 16:07
从财务角度看,如果第二次审价后合同金额最终确定为102万,并且已经按此金额开具了发票,那么应退回的款项应与此金额一致。关于多退的2万,建议核对第一次和第二次审价的详细变动,确认是否存在计算错误或审价过程中的调整未被正确反映。同时,也需要检查合同条款,看是否有关于审价调整的具体规定。
2024 10/30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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