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老师请问一下,我们买手机送手机膜, 手机采购单价是1000,手机膜采购单价是100元, 我开票的时候,开一行手机单价1000,一行手机膜单价100,一行手机膜负100,最终发票金额是1000.这样是可以的吧,
84785009 | 提问时间:10/30 10:06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这种开票方式存在一定风险,不太恰当。 从税务角度来看,这样开票可能引起税务机关的疑问,因为这种开票方式较为特殊,可能被认为有不合理的价格调整或其他不当目的。 通常情况下,较为规范的做法是在发票上明确注明销售的商品为手机,并将手机膜作为销售手机的促销品或赠品,在发票备注栏等适当位置进行说明,而不是采用正负价格相抵的方式开票。这样可以减少税务风险,也更符合一般的商业开票规范
10/30 10:07
2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