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教个问题的,同一法人三家公司,一家生产型两家贸易那种,分别在三个城市,生产型与贸易公司之间交易,亏损卖给贸易公司,会开票转账合同但是没物流,意思节省物流费,贸易和生产一个老板同一家公司,贸易公司再出售给第三方,从生产型企业发货,贸易公司再开票转账合同物流,请问这样的操作有风险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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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5 | 提问时间:10/25 15:24
这样的操作有风险。存在税务风险,如关联交易定价不合理可能被纳税调整、无实际物流易被视为虚开发票;有法律风险,包括合同纠纷风险和合规风险;还有经营风险,如信誉受损和内部管理混乱风险。
10/25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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