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行程有变,对方单位违约但是合同取消,我们要把收到的款退给客户,同时我们要收违约金,对方要发票,这个怎么处理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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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66 | 提问时间:10/25 11:07
这种情况下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退款部分
财务处理:
按照原收款时的会计分录做红字冲销,假设原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收到的款项金额)
贷:预收账款 / 应收账款等相关科目(收到的款项金额)
退款时:
借:预收账款 / 应收账款等相关科目(退款金额)
贷:银行存款(退款金额)
税务处理:如果之前收款时已开具发票且未跨月,可以直接将发票全部联次收回后作废;如果已跨月,则需开具红字发票冲销相应的收入和销项税额。
二、收取违约金部分
财务处理:
收取违约金时:
借:银行存款(违约金金额)
贷:营业外收入 — 违约金收入(违约金金额)
税务处理:
根据税法规定,销售方收取的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给对方单位。发票内容可以开具 “违约金” 等相关描述。同时,需将违约金收入并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10/25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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