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小微企业的年平均人数不超过300人是不是比如我第三季度初有200人,但是季度末因为季节用的原因人数减少到了50人,然后平均值是200+50除以2是这样理解吧老师。 个税系统上的人员总数不是影响小微的300因素,要看具体各季度初和各季度末的平均值是不是到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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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7 | 提问时间:2024 10/25 09:52
不是这样理解的。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为:季度平均值 =(季初值 + 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 = 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 ÷4。
以你所说的第三季度为例,假设第一季度初有 200 人,第一季度末人数减少到了 150 人,第二季度末人数变为 100 人,第三季度末人数为 50 人。那么第三季度的平均值计算如下:
第三季度平均值 =(150+100)÷2 = 125 人
而全年季度平均值则要根据全年四个季度的平均值之和再除以 4 来确定。需要注意的是,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根据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需同时满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3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这三个条件。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企业,才能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从而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2024 10/25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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