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付钱给外部设计公司设计产品包装瓶,我的问题是:
1.这笔费用可以算研发费用吗?明细是计入产品设计费还是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2.如果计入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那是不是只能算80%的金额,剩下20%计入哪个科目?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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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0 | 提问时间:2024 10/24 15:21
1.可以计入研发费用。
如果是单纯的产品包装瓶设计,可能更倾向于计入产品设计费;如果设计过程中涉及到较为复杂的技术研发和创新,且委托外部公司进行专门的研究开发工作,也可以考虑计入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2.如果计入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80% 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其余 20% 一般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通常可以计入管理费用等科目。
2024 10/24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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