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从供应商那里采购电源配套设备销售给客户,后来电源坏电了,退回来公司维修,公司收客户维修费,然后公司又给供应商维修,公司也要付供应商维修费,这从始至终怎么做账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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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61 | 提问时间:10/24 11:00
同学你好
一、从供应商采购电源配套设备并销售给客户
采购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 银行存款
销售给客户时:
借:应收账款 / 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电源设备退回维修,收取客户维修费
收到退回设备时:
借:库存商品 — 在修商品
贷:应收账款 / 主营业务收入(如果之前销售已全额确认收入,此时冲减收入;若之前按预估可能退回情况确认了部分负债,则贷记该负债科目)
收取客户维修费:
借:银行存款 / 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收入(根据企业业务性质确定)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三、公司将设备给供应商维修并支付维修费
发出设备给供应商维修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 在途物资(根据企业核算习惯选择科目)
贷:库存商品 — 在修商品
支付供应商维修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 生产成本等(根据维修费用的性质确定科目)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维修完成收回设备: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 在途物资
10/24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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