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这段话怎么理解?什么是正负差?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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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7 | 提问时间:10/23 10:01
同学,你好
举例:
一般纳税人A公司,2021年10月卖基金,亏损20万元(不含税)。11月卖基金,赚30万元(不含税),那么申报11月份增值税时,按照10月和11月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增值税销售额,即按照30-20=10万元交增值税,10万元*6%=6000元。相应的缴纳附加税。
假设A公司12月的时候,又卖出一笔基金,亏损15万元。因为马上进入下一个会计年度,这15万元亏损就不能在2022年度卖出基金赚钱时作抵减。
10/23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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