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融资担保公司转的担保费怎么记.对方开了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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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1 | 提问时间:10/20 19:07
你好!收到融资担保公司转的担保费并对方开具了发票后,应按照**财务费用**进行会计处理。
具体来说,当收到担保费发票时,应当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这是因为这笔费用是企业为了筹资而付出的,属于借款费用的一部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担保费可以计入财务费用,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这部分费用不能在税前扣除。
此外,如果是金融企业收到担保费,会计分录会有所不同,通常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2^]。但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是收到担保费而非支付,所以不适用于本问题的场景。
10/20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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