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企业按照总包合同联合试用转了3个月,总包也出了联合试用转报告,但是没转固,后面企业又延期了6个月,联合试用转也就是9个月,依据税务上的规定,联合试用转一般是1-6个月,可以延期,最长不长过12个月,那么,这确定预转固的时间到底是以延期为准。还是以总包出的第一次联合试用转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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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6 | 提问时间:10/18 08:27
您好,一般来说,应以企业最终完成联合试运转且符合相关规定的时间来确定预转固的时间。
你上述,税务规定联合试运转一般为 1 - 6 个月且可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企业最初联合试用转了 3 个月后,总包出了联合试用转报告,但没转固,之后又延期了 6 个月,总共联合试用转达到 9 个月,这仍在税务规定的最长 12 个月期限内。所以,如果企业在延期的 6 个月结束后达到了各项要求和条件,那么应该以延期结束的时间点作为预转固的时间。
10/18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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