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
【多选题】
1、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背书连续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背书人与被背书人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B.最后持票人为最后背书的被背书人
C.第一背书人为票据收款人
D.中间的背书人为前手背书的被背书人
老师,这题目不理解 麻烦解析一下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84784972 | 提问时间:10/15 13:36
您好。是这些文字比较绕不理解是吗?咱们用大白话来理解一下:
先说选项 A,就好比排队,一个人后面紧跟着另一个人,在票据背书这里,背书人盖完章,被背书人接着盖章,前后顺序不能乱,要依次衔接。
选项 B,把票据想象成一个接力棒,最后拿着这个接力棒的人,就是最后一次传递中被递到接力棒的那个人,也就是最后背书的被背书人。
选项 C,一开始谁收到票据谁就最先背书,这个人一般就是票据收款人。
选项 D,在中间传递票据的那些人,对于后面拿到票据的人来说,他们就是之前被别人背书转让过来的,所以是前手背书的被背书人。
10/15 13:39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