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一下,前会计一次性补计提2023年1月至2024年4月的的加计抵减额为24225.08,在四月份直接计入其他收益里面,然后五月份计提了893.16,六月份计提了695.83,都是直接计入其他收益里面,可是实际申报表四月份抵减了1627.2,五月份抵减了4703.5,六月份抵减了8714.69,而账面上四月抵减了24225.08,五月抵减893.16,六月的695.83就在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借方显示。
我现在把她多抵减的10768.68,
用借:其他收益-加计抵减10768.68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10768.68冲回
但是应交税费-加计抵减余额就少了695.83,请问要怎么调才能等于10768.68呀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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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88 | 提问时间:2024 10/12 16:46
首先,需要明确加计抵减的会计处理原则。企业应当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当期加计抵减额,并在实际抵减时计入相关科目。如果前期会计处理有误,需要进行调整。
对于你的问题,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调整:
确认调整前的余额:
检查应交税费 - 增值税加计抵减科目的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确保准确无误。
调整多抵减的金额:
按照你的调整分录,借:其他收益 - 加计抵减 10768.68,贷:应交税费 - 增值税加计抵减 10768.68,冲回多抵减的部分。
调整后的余额计算:
调整后,应交税费 - 增值税加计抵减科目的余额应该等于实际抵减的金额减去多抵减的金额。
即:调整后的余额 = (四月份实际抵减 1627.2 + 五月份实际抵减 4703.5 + 六月份实际抵减 8714.69) - (原多抵减的 10768.68 + 六月份应计提的 695.83)。
进一步调整:
如果调整后的余额与目标余额(10768.68)不一致,可以根据差异进行进一步调整。
例如,如果余额少了,可以考虑是否有其他月份的加计抵减额计算错误,或者是否有遗漏的调整事项。
检查调整结果:
调整完成后,再次检查应交税费 - 增值税加计抵减科目的余额,确保与目标余额一致。
同时,检查相关的会计凭证和报表,确保调整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024 10/12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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