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这里用税负算出来的9万增值税,怎么就成免抵税了呢?怎么理解呢?不是要先算出有留抵税额才存在免抵税额的概念吗?麻烦详细告诉下我原理,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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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9 | 提问时间:10/12 16:39
一、关于税负计算出的 9 万增值税与免抵税额的关系
首先明确税负的概念。税负是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与销售收入的比例。在这个例子中,企业根据所在行业税负大概在 3% 来计算应纳增值税,即(内销收入 + 出口收入)× 税负率 =(100 + 200)×3% = 9 万元。
免抵税额是 “免、抵、退” 税计算中的一个概念。当企业既有内销又有出口业务时,计算出口退税过程中会涉及到免抵税额。“免” 是指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抵” 是指出口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 是指在一定条件下,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可以退还给企业。
在这个例子中,计算出的 9 万元实际上是在假设企业按照行业税负应缴纳的增值税金额。而在 “免、抵、退” 税的计算过程中,先计算出免抵退税额尺度(200×13% = 26 万元)。如果企业内销应纳税额加上出口应退税额小于这个尺度,那么差额部分就是可以退税的金额;如果企业内销应纳税额大于这个尺度,那么企业需要实际缴纳增值税。
在这个例子中,应纳税额 = 13(内销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17,计算出进项税额为 30 万元。这说明企业有留抵税额 17 万元。此时,由于免抵退税额尺度为 26 万元,大于企业应纳税额的绝对值(17 万元),所以不需要实际缴纳增值税,并且可以退税。而免抵税额就是在这个过程中,用免抵退税额尺度减去应退税额得到的,即 26 - 17 = 9 万元。这个 9 万元实际上是出口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应纳税额后剩余的部分,也就是免抵税额。
二、关于先算出留抵税额才存在免抵税额概念的原理
留抵税额是企业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产生的。在有出口业务的企业中,留抵税额的计算需要考虑出口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
当企业计算 “免、抵、退” 税时,首先要确定免抵退税额尺度,这个尺度是根据出口收入和退税率计算出来的。然后,计算企业的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等于内销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如果应纳税额为负数,说明企业有留抵税额。
如果企业有留抵税额,并且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尺度,那么企业可以申请退税,退税额为留抵税额的绝对值。同时,免抵税额等于免抵退税额尺度减去退税额。
免抵税额的存在是为了平衡企业的内销和出口业务税负。一方面,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这体现了 “抵” 的作用;另一方面,如果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尺度,企业可以退税,这体现了 “退” 的作用。而免抵税额就是在这个过程中,反映了出口货物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中,税负计算出的 9 万增值税实际上是在 “免、抵、退” 税计算过程中,通过比较免抵退税额尺度和企业应纳税额确定的免抵税额。先算出留抵税额是为了确定企业是否有退税的资格以及退税额的大小,而免抵税额则是在这个过程中反映出口货物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10/12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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