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融资租赁方式购买的固定资产,付租金给融资租赁公司,开发票的又是卖方,收款和开票不是同一方,这个账怎么平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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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88 | 提问时间:2024 10/12 14:16
一、初始确认
确认固定资产及长期应付款:
取得固定资产时,按照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借:固定资产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未确认融资费用(差额)
贷:长期应付款 —— 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二、支付租金及收到发票
支付租金给融资租赁公司:
借:长期应付款 —— 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收到卖方开具的发票:
确认进项税额(如果有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发票上的金额通常与固定资产的价值确认相关联,可以进一步确认固定资产成本的分摊(如果在初始确认时有未确定的部分)或费用化部分(如可能存在的后续服务费等)。具体情况需根据发票内容和业务实质判断分录,以下是一种可能的情况:
借:制造费用 / 管理费用等(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确定科目)
贷:累计折旧(如果是对固定资产成本的分摊调整)或其他相关科目
2024 10/12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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