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不支付对价,实收资本是相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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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5 | 提问时间:10/11 20:09
你好!实收资本不是简单的相加。
在处理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时,如果合并方不需要支付对价,那么合并方的股东权益价值已经包括了持有股权的子公司价值,因此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构成了“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处理上并不会将实收资本简单相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应当按照相关资产、负债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入账[^5^]。这意味着,合并后的公司会继承被合并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而不是简单地将两者的实收资本相加。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合并方的长期股权投资超过了所取得的被合并方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其差额可能会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如果合并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小于所取得的被合并方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其差额可能会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部分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综上所述,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不支付对价时,实收资本不会简单地相加,而是会根据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来确定合并后公司的实收资本。
10/11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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