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们公司制度是“3、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
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3日及3日以内的,按应发工资的80%发放;3日以上、7日(含)以内的,按应发工资的60%发放;7日以上的,从第7天起,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为南通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有同事请了20天病假,工资需要给她分段处理,还是直接按7天起的标准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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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5 | 提问时间:10/09 15:17
这种情况下应该分段处理。
原因如下:该公司制度明确规定了不同病假天数对应的不同工资发放标准。对于请了 20 天病假的同事,前 3 天应按应发工资的 80% 发放;第 4 天至第 7 天(含)应按应发工资的 60% 发放;从第 7 天起至第 20 天,执行医疗期工资,即南通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80%。如果直接按 7 天起的标准算,就没有严格按照公司制度执行,可能会引起员工的不满以及潜在的劳动纠纷。
10/09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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