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如何指定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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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3 | 提问时间:2024 10/08 11:25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在现金流量表中的指定,一般根据利息收入的来源和企业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 一般存款户利息收入:企业日常银行账户的存款利息收入,这是最常见的利息收入类型。这种情况下,在现金流量表中一般列示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因为企业日常的资金存放和周转属于经营活动的一部分,相应的存款利息收入也是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
2. 专户利息收入:
- 基建账户利息收入:如果是企业专门用于基建项目的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一般在“在建工程-待摊投资”核算,现金流量表中列示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的负数(即现金流入)。这是因为基建项目与企业的长期资产构建相关,该账户的利息收入可视为对长期资产投资成本的一种补偿。
- 专门借款账户利息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的规定,专门借款账户的利息收入在会计核算时通常对应资本化利息的科目(如存货、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在现金流量表中列示存在一定争议,如果根据会计核算科目的列示来划分,可以列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或“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如果根据利息收入的来源,可以列入“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募集资金账户冻结期利息收入:目前仅存在发行企业或公司债券冻结期间资金利息收入归企业所有的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冻结资金的利息应递减发行费用后计入金融负债的成本。根据会计科目的核算,可以列入“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2024 10/08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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