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8年7月1日之后,通行费不能计算扣除了吗?金额/(1+3%)*3%?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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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48 | 提问时间:2024 09/29 15:15
同学,您好。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不能再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但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进行抵扣。
另外,通行费的计算并非金额 /(1+3%)*3% 这种方式。目前,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上会明确注明增值税税额,可直接按该税额进行抵扣。对于取得的通行费纸质发票,不能进行计算抵扣。
2024 09/29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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