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后天就要去一个新公司,也就是二十七号,实习期一个月,那他们也就是十一月15号之前份给我交的社保,请问交的这是十月份的还是十一月份的?第二,她说我个人部分和公司部分都她交,我真正到手5000,请问我个人那部分,她帮我交,我如何做账?谢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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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71 | 提问时间:09/25 14:16
实务中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单位负担和个人负担部分都记入管理费用-社保。
2、将单位负担的个人社保作为福利,记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3、作为与公司经营无关的支出记入营业外支出。
4、先增加到工资总额里,再扣减个人负担的社保,员工实际到手工资不变。
前3种方法税务会认为单位支付了本应由个人负担的支出,从而不允许税前扣除。
您可以根据自己情况把握下处理。
09/25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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