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已使用过的纺纱机五台,取得不含税收入12.5万元,该批纺纱机原价35万元,是2008年以前购入,已提折旧20万元,开出增值税发票,采用简易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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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3 | 提问时间:09/23 19:20
您好,开出增值税发票是3%减按2%
应纳税额=含税售价÷(1+3%)×2%=12.5*2%
09/23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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