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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您好,问题在图片里并且结合这段话,假设每周工作 5 天,余 4 天的情况下,实际工作了 4 天,休息了 2 天(包括周一);余 3 天的情况下,实际工作了 3 天,休息了 2 天(包括周一)。从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比例来看,余 3 天的休息时间占总时间的比例更高,可能感觉上更 “划算”,但同时收入也减少了,怎么理解这段话?
84784990 | 提问时间:09/13 17:47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一、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比例 余 4 天时,实际工作 4 天,休息了 2 天(包括周一),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比例为 4:2 = 2:1。 余 3 天时,实际工作 3 天,休息了 2 天(包括周一),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比例为 3:2。 通过计算可知,余 3 天的休息时间占总时间的比例相对余 4 天更高。比如余 3 天休息时间占比为 2÷(3 + 2)=2/5;余 4 天休息时间占比为 2÷(4 + 2)=1/3,2/5>1/3。 二、主观感受 “划算” 对于一些更注重休息时间和生活质量的人来说,余 3 天能获得更高比例的休息时间,会感觉在时间分配上更有利,所以可能主观上觉得更 “划算”。比如可以有更多时间陪伴家人、进行休闲活动或处理个人事务等。 三、收入与 “划算” 的权衡 但同时,余 3 天和余 4 天相比,工作天数减少,意味着收入也会相应减少。 如果个人对收入的需求比较高,那么减少收入可能会让他们觉得不划算。例如,有经济压力需要更多收入来支付生活费用、偿还贷款等情况。 所以 “划算” 与否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取决于个人对工作与生活的不同需求和价值观的权衡。有些人可能更看重收入,而有些人可能更看重休息时间,不同的人在面对余 3 天和余 4 天的情况时会有不同的判断
09/13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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