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就是有一笔业务是这样的,从一个项目里和销售方签订了中介服务,第一次拨付,会计分录为:借:其他应付款-暂收款 贷:银行存款,现在支付剩余尾款,分录为:借:其他应付款-暂收款 贷:银行存款,借:在建工程-中介服务费 贷:其他应付款-暂收款,这样做对吗?是行政单位。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事业单位#
84785024 | 提问时间:09/12 11:04
对于行政单位从项目中支付中介服务费,这样的会计处理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在第一次拨付时,使用 “其他应付款 - 暂收款” 科目不太恰当。如果确定是支付中介服务费,可直接借记 “在建工程 - 预付工程款(或中介服务费等类似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
在支付剩余尾款时,正确的分录可以为:
借:在建工程 - 中介服务费(尾款金额)
贷:银行存款(尾款金额)
如果前期已经通过 “其他应付款 - 暂收款” 科目过渡,那么在支付尾款时可以调整为:
借:在建工程 - 中介服务费(总金额,包括已付和尾款)
贷:其他应付款 - 暂收款(前期已付金额)
银行存款(尾款金额)
09/12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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