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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工程施工,工程结算收入,合同履约成本,合同结算价款结算,合同结算收入结算,这几个科目怎么区分,一般适用什么企业?
84785033 | 提问时间:09/09 13:47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工程施工:是建筑安装企业归集核算工程成本的会计核算专用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下设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等明细。例如核算一线工人工资、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耗用、大型机械的租费以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但构成工程项目实体的支出,如土方的二次搬运费、工程用水电费等。工程施工借方余额表示未完施工的成本,若全部结转则余额为零,其不可能出现贷方余额。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工程结算收入:指企业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以及向发包单位收取的除工程价款以外的按规定列作营业收入的各种款项,如临时设施费、劳动保险费、施工机械调迁费等以及向发包单位收取的各种索赔款。建筑单位收到工程结算书时,应以结算金额入账,会计分录为:借记 “应收账款”,贷记 “工程结算收入”。 合同履约成本:核算企业为履行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而发生的、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成本。这些条件包括:成本与合同直接相关;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成本预期能够收回。与合同直接相关的成本包含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等。不满足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条件的支出,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例如管理费用(除非明确由客户承担)、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等。满足条件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存货;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时应设置 “合同履约成本” 科目,其与 “生产成本” 核算方法基本相同。 合同结算价款结算:本科目下的 “合同结算 — 价款结算” 科目反映企业与客户定期进行结算的金额。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当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节点与客户进行款项结算时,会使用这个科目来记录结算的金额。例如,甲方给建筑施工企业支付价款结算时,会计分录为借记 “应收账款”,贷记 “合同结算 — 价款结算”“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 合同结算收入结算:本科目下的 “合同结算 — 收入结转” 科目反映按履约进度结转的收入金额(不含税)。在企业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等确认收入时,会将相应的收入金额结转至该科目。例如,建筑企业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时,会计分录为借记 “合同结算 — 收入结转”,贷记 “主营业务收入”。期末,根据合同结算科目的余额,如果余额在借方,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在合同资产或者其他非流动资产下;如果余额在贷方,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下。 这些科目的设置和使用有助于企业准确核算工程项目的成本、收入和结算情况,提供有关工程项目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以满足企业内部管理和外部报告的需要。
09/09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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