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到融资款时:
借:银行存款 700
贷:长期应付款(或长期借款等根据融资性质确定的科目)700
二、代②号账还母公司借款时:
如果①号账与②号账之间有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转移协议,且经各方同意:
借:其他应收款 —②号账 700
贷:银行存款 700
同时,②号账应做相应的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 — 母公司 700
贷:其他应付款 —①号账 700
如果只是单纯的代付行为,且后续②号账需归还①号账代付款项:
借:其他应收款 —②号账 700
贷:银行存款 700
待②号账还款给①号账时:
借:银行存款 700
贷:其他应收款 —②号账 700
第二个问题,①号账和②号账是一家公司,是两套帐,不存在签协议一说,只是暂时没有合并账而已。②号账向母公司借款时,记账也是计入其他应付款——母公司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98 | 提问时间:09/04 16:56
如果①号账和②号账实际上是一家公司的两套账且不存在签订协议的情况,以下是对这种情况的进一步分析和处理建议:
收到融资款的处理是合理的,即借:银行存款 700,贷:长期应付款(或长期借款等根据融资性质确定的科目)700。
代②号账还母公司借款时:
这种代付行为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也可以按照上述单纯代付行为的方式处理。即先借:其他应收款 —②号账 700,贷:银行存款 700。后续待②号账还款给①号账时,借:银行存款 700,贷:其他应收款 —②号账 700。
09/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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