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享受5%分进项加计抵减,是针对所有地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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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3 | 提问时间:09/02 08:45
高新企业享受 5% 进项加计抵减不是针对所有地区。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43 号),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 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这里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 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具体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
例如,在广东省,可申请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该省依法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报的 “所属行业” 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 “制造业” 门类(C 门类);2023 年 1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期间,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 50%(不含)以上。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的申报程序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相关模块进行申报,以享受该优惠政策。
09/02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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