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中级职称#
第5问我觉得是成立的,因为题中写了连带保证责任不就应该先找乙的再找丁公司吗?
84784997 | 提问时间:08/29 12:27
瓶子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连带责任保证是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可以并不代表是必须的。
08/29 12:30
5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