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购买的礼品发放给员工,有发票对公走账的,要计入职工福利费合并申报个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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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3 | 提问时间:08/28 14:21
购买中秋礼品发给员工,如果取得合规发票并公对公走账,这通常视为企业福利支出。此类支出可计入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合并计算扣除。至于个税处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单位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可能需要并入员工工资一同计税。具体操作需参照当地税务政策和法规,建议咨询专业税务顾问以确保合规性。
08/28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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