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a公司属于制造业,b公司是a公司的供应商,b 公司开发票给a公司,发票金额100.9元,但是a公司实际付100元,那么剩余的0.9元,a公司该如何做账,0.9元不用付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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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1 | 提问时间:08/27 09:26
你好!在这样的交易中,A公司收到B公司开具的发票100.9元,实际支付100元,剩下0.9元未支付。在做账时,A公司应将这0.9元作为“预付款”或“应付账款”的一部分记录。即,在应付账款科目下增加0.9元,表明这部分款项已经产生但尚未支付给B公司。这样既反映了交易的实际发生,也准确记录了与B公司的债务情况。
08/27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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