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融资租赁方面会计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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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3 | 提问时间:08/26 10:37
汽车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较为复杂,通常涉及以下方面:
租赁开始日:
承租方:如果判断为融资租赁,应将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出租方:应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租赁期间:
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未确认融资费用进行分摊,按照实际利率法计入财务费用;同时对租入资产计提折旧。
出租方:按照实际利率法对未实现融资收益进行分摊,确认租赁收入。
租赁期满:
承租方:如果存在优惠购买选择权,支付购买价款时,借记 “长期应付款”,贷记 “银行存款”,同时将固定资产从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出租方:收到承租方支付的购买价款时,借记 “银行存款”,贷记 “应收融资租赁款”
08/26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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