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转让外商投资企业100%股权,原实收资本美元贰仟万(约定汇率8)2005年已全部到位,可以汇人民币到境外非居民企业,转让时成本:原实收资本的汇率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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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8 | 提问时间:08/23 19:13
非居民企业转让外商投资企业100%股权时,关于原实收资本美元贰仟万(约定汇率8)在转让时的成本汇率计算,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历史成本原则:原实收资本是以美元计价并约定了汇率(8)的,这通常意味着该汇率已用于将美元换算为人民币并计入公司的注册资本。在计算转让成本时,除非有明确的法规或合同规定需要按照新的汇率进行调整,否则一般会保持这一历史汇率不变。
税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法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如果股权成本以外币计价,需要将外币成本按照交易当日的汇率或税法规定的其他汇率折算成人民币。但这里的关键是“交易当日”,即股权转让的日期,而非原实收资本到位的日期。然而,如果税法或相关协议特别规定了使用历史汇率,则应遵循该规定。
合同约定:如果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如何计算原实收资本的汇率(例如,使用历史汇率、交易当日汇率或特定日期的汇率),则应按照协议执行。
实际操作:在实践中,如果没有明确的法规、税法规定或协议约定,企业可能会倾向于使用较为简单和稳定的方法来计算汇率,以避免复杂的税务处理和潜在的争议。
所以,非居民企业转让外商投资企业100%股权时,原实收资本美元贰仟万的汇率计算,应首先参考税法规定和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如果没有特别规定,企业可能需要咨询税务专家或当地税务机关,以确定最合适的汇率计算方法。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税法没有明确要求按照新的汇率进行调整,企业可能会继续使用历史汇率来计算转让成本。
08/23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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