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租入的房产装修费在剩余租赁期摊销是会计准则具体哪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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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6 | 提问时间:08/23 10:19
你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装修支出按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08/23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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