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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电梯安装服务选择简易计税,开具3%的发票,但合同没有约定安装服务的内容可以吗
84785014 | 提问时间:08/22 17:02
蓝小天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经济师,审计师
一般纳税人电梯安装服务选择简易计税并开具3%的发票时,合同中没有约定安装服务的内容是不可以的。 根据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也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安装服务的内容,可能会导致税务机关难以确定该项业务是否符合简易计税的条件,从而引发税务风险。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在签订电梯安装服务合同时,应明确约定机器设备销售额和安装服务销售额等相关内容。这样可以清晰地划分两项业务的收入,确保按照规定正确申报纳税,并享受相应的简易计税政策。
08/22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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