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代缴纳职业年金(个人部分),预算会计如何做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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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84784979 | 提问时间:08/19 22:19
你好!在单位代缴纳职业年金(个人部分)时,预算会计的分录应为**借:事业支出 贷:资金结存**。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和有关职业年金基金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职工薪酬支付时,需要同时进行财务会计核算与预算会计核算。当单位代缴职工个人部分的职业年金时,在财务会计中,应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并贷记“资金结存”或相关的负债类科目;而在预算会计中,则应当借记“事业支出”,贷记“资金结存”。
08/19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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