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司**在广东公司,已广东公司的资质去做工程,工程结束后,甲方需要给安徽公司付款,但是先要付广东公司,再由广东公司付给安徽公司, 付工程款的时候,甲方通过航信平台付给广东公司100w,航信收了2w融资利息费用,实际广东公司只收到98w,那付给安徽的时候也只能付98w,但是安徽给广东公司开票开了100w,这笔应该怎么做账务处理,麻烦老师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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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62 | 提问时间:08/19 16:33
对于广东公司来说,账务处理如下:
收到甲方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98 万
财务费用 - 利息支出 2 万
贷:应收账款 - 甲方 100 万
支付给安徽公司时:
借:应付账款 - 安徽公司 98 万
贷:银行存款 98 万
对于安徽公司来说,账务处理如下:
开具 100 万发票给广东公司时:
借:应收账款 - 广东公司 100 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100 万
收到广东公司 98 万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98 万
财务费用 - 利息支出 2 万
贷:应收账款 - 广东公司 100 万
08/19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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