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资本化形成的无形资产(专有技术、专利等),后期用于生产产品,摊销可以加计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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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7 | 提问时间:08/19 13:20
研发费用资本化形成的无形资产(如专有技术、专利等),后期用于生产产品,其摊销是可以加计扣除的。
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一定比例在税前摊销并加计扣除。
例如,某企业研发形成一项专利技术,资本化金额为 100 万元,按照 10 年进行摊销,每年摊销 10 万元。如果加计扣除比例为 75%,则每年在税前摊销并加计扣除的金额为 17.5 万元(10 万元 + 10 万元 × 75%)。
08/19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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